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梁杨子 通讯员 李晨霄 李晓格)“因为前几个月的大暴雨,俺家几间土坯瓦房全塌了,这次盖的新房子,主体已经盖成了,在政府验收合格后,还会补助几万块钱。”藤永聚是陵头镇桥沟村2018年年底的脱贫户,持续性的强降雨使房子受损倒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后,藤永聚被列为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在政府的帮助下,如今,新建房屋主体已竣工,新建的房屋也大大改善了之前的居住环境。
7月20日以来,我市连续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对农村房屋造成了严重损坏。我市成立灾后恢复重建专班工作组,市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多次组织召开不同规模的会议,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密切协作,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合力推进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根据灾后重建相关政策,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对象为:因洪涝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一般损坏,且无基本安全住房保障的农户(1-3人户保证人均基本住房20平方米、3人以上户保证人均基本住房18平方米)。
“我们与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八个抽查组,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对象,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确定补助对象868户,其中倒塌住房户数282户,严重损坏住房户数378户,一般损坏住房户数208户。”市住建局村镇科科长秦得雨介绍说。
目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采取农户自建与政府组织统建相结合,原址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八步走”计划,依次对确定选址、设计、施工方、开工、地基完成、主体竣工、粉刷、入住八个时间节点进行监督,每一户明确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建成一户销号一户。截至目前,已开工495户,已竣工105户。要求房屋一般损坏进行修缮加固的,在10月底前完成;房屋倒塌、严重损坏进行重建的,在11月底前完成,确保在冬季来临之前使受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