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给广大市民创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家空调安装标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创文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即日起我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城区沿街门店的空调外机设置进行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空调外机不得安装在儿童易触及的地方。
二、空调外机设置不得占用人行道,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外机须离地面2.50米以上,凸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米,且设置美观、牢固安全。
三、空调外机设置应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且保持安全距离。
沿街空调外机不符合以上标准规定的,商户需根据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的要求自行进行整改(如图)。
材质:方管钢框架+PVC材质栅栏尺寸说明:单栅栏条宽7cm,栅栏高度高于空调外机10cm,栅栏距空调外机周围间隔8cm,方管钢规格30602mm。
各沿街商户自通知14天内按照要求自查整改,随后城市管理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