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吴伟伟)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又到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近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25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新生儿缴费标准为: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用缴费,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院保险待遇至当年年底。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缴费时间的,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照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缴费,享受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在办理。
参保范围:原则上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一)农村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三)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不包括2019年已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并且高校要求在学校所在地缴费的学生);(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参保缴费方式为:各乡镇、街道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点并对社会及时公布。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征缴。城乡居民历史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确定的缴费点办理缴费登记;新增人员及户口迁入人员按政策规定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行缴费。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必须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