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一直都是交警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因为每一辆异常的车辆都会威胁到群众的人身安全;然而,有部分驾驶人仍然会心存侥幸驾驶“病车”上路。对此,汝州交警“零容忍”,紧盯该类重点车辆精准出击,严厉打击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为。今年7月,市公安交警大队先后查获15起驾驶报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遏制交通事故,市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隐患车辆“清零”行动,成立报废车查处专班,以情制导、精准打击,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系统排查,全面筛查辖区内报废机动车违法行驶情况,以“科技预警+精准调度+路面执法”的方式对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精准拦截、查处。
7月9日,经汝州交警指挥中心大数据研判,发现厢式货车豫DA1F31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长期在市区道路行驶,指挥中心立即发布指令,调度城区中队提前设卡拦截。经现场核查,该驾驶员还涉嫌无证驾驶。在违法事实面前,驾驶员承认自己确实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17日,汝州交警指挥中心日常巡检中发现面包车豫DJ U120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车进入市区后,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调度路面警力拦截该车辆,消除安全隐患。后经核查,该司机还涉嫌无证驾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31日,汝州交警指挥中心通过科技平台进行研判分析,发现小型轿车豫DX8781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长期在路面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经过数据比对,发现该司机涉嫌无证驾驶。指挥中心立即发布指令,调度城区中队在丹阳路与古梁大道附近设卡拦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市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郭营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