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高素会)11月12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深入部分乡镇、受灾企业实地查看大风受灾情况,并督导灾后重建工作。
11月7日至9日,我市发生强对流天气,部分乡镇风力达10—11级,导致部分乡镇不同程度遭受大风灾害。截至11月10日,全市21个乡镇、街道均遭受不同程度大风灾害,受灾群众121人,造成经济损失4547.68万元。
灾情发生后,检查人员先后深入钟楼街道、纸坊镇、米庙镇、焦村镇等地沿途查看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蔬菜种植大棚等受灾情况,详细了解大风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并深入农户安抚受灾群众,鼓励他们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在做好查灾、救灾、报灾、核灾相关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受灾群众、企业的救助工作,制定科学合理救灾计划,农业设施修建并及时做好农作物管理指导,确保农业生产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