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军区联合布告
1949年9月5日,为维护新政权领导下的秋收秩序,打蒋匪残余势力的破坏活动,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军区联发出联秘字第二号布告。
布告全文如下:
秋收即到,有的地区早秋已开始收割,农民一年勤劳成,已大有指望,尤其在全国形将解放,本省残匪将告肃清,民自庆生活有着,政治解放之际,而国民党反动余孽,却击合果人策动残存匪特会门,阴谋骚乱,捏造谣言,煽惑群众,以遂其扰乱秋收秩序,破坏人民生计之卑劣目的。本军区、府为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秋收秩序。除决以全力剿清残匪,剿除敌特,不给以丝毫喘息之机或任何活动余地外,并规定以下五项,仰各遵守勿渝为要。
一、一切秋禾,严禁偷窃破坏,如有匪特乘机啸众抢劫,骚扰秋收秩序者,坚决镇压决不宽贷。
二、已分配之秋地,谁分得谁收,未分配之秋地,谁种谁收,仍有租佃关系之秋地,按减租减息条例实行减租。
三、逃亡地主富农之秋禾,由原佃户或之原主代理人收获并代交公粮,如无人照管,则由村农会或村公所组织收割,除代交公粮,予收割人一定报酬,并留给原主生活所需一份外,得由农会或村公所报告区公所批准,由村农会或村公所代管保存,其具体处理须经区公所批准,严禁擅自处理及乱收、乱抢、乱分等混乱现象。
四、流亡难民应即回家安家,无家可归者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登记,由政府设法安置,组织生产。
五、各地农民均得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自卫队,看秋队等自卫武装,规定办法,保护秋收,并随时协助政府、部队清剿当地土匪,捕拿潜藏敌特,根除此等败类,建立革命秩序。
此布
主席 吴芝圃
副主席 牛佩琮
司令员 陈再道
副司令员 毕占云 文建武 孔庆德
政治委员 张玺
副政治委员 刘杰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九月五日
本档案现存汝州市档案馆
汝州市档案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