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字第三号公字第二号交字第壹号秘字第一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布告联秘字第二号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91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31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军区联合布告

联秘字第二号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军区联合布告


1949年9月5日,为维护新政权领导下的秋收秩序,打蒋匪残余势力的破坏活动,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军区联发出联秘字第二号布告。

布告全文如下:

秋收即到,有的地区早秋已开始收割,农民一年勤劳成,已大有指望,尤其在全国形将解放,本省残匪将告肃清,民自庆生活有着,政治解放之际,而国民党反动余孽,却击合果人策动残存匪特会门,阴谋骚乱,捏造谣言,煽惑群众,以遂其扰乱秋收秩序,破坏人民生计之卑劣目的。本军区、府为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秋收秩序。除决以全力剿清残匪,剿除敌特,不给以丝毫喘息之机或任何活动余地外,并规定以下五项,仰各遵守勿渝为要。

一、一切秋禾,严禁偷窃破坏,如有匪特乘机啸众抢劫,骚扰秋收秩序者,坚决镇压决不宽贷。

二、已分配之秋地,谁分得谁收,未分配之秋地,谁种谁收,仍有租佃关系之秋地,按减租减息条例实行减租。

三、逃亡地主富农之秋禾,由原佃户或之原主代理人收获并代交公粮,如无人照管,则由村农会或村公所组织收割,除代交公粮,予收割人一定报酬,并留给原主生活所需一份外,得由农会或村公所报告区公所批准,由村农会或村公所代管保存,其具体处理须经区公所批准,严禁擅自处理及乱收、乱抢、乱分等混乱现象。

四、流亡难民应即回家安家,无家可归者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登记,由政府设法安置,组织生产。

五、各地农民均得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自卫队,看秋队等自卫武装,规定办法,保护秋收,并随时协助政府、部队清剿当地土匪,捕拿潜藏敌特,根除此等败类,建立革命秩序。

此布


主席 吴芝圃

副主席 牛佩琮

司令员 陈再道

副司令员 毕占云 文建武 孔庆德

政治委员 张玺

副政治委员 刘杰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九月五日


本档案现存汝州市档案馆

汝州市档案馆整理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河南日报 

Copyright © 2011 今日汝州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南段   邮编:4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