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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31

临汝县人民民主县政府布告

公字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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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汝县人民民主县政府布告

1949年1月,新成立不久的临汝县人民民主县政府敦促国民党政府残余势力尽快改过自新投诚,颁发了临汝县人民民主县政府(公字第三号)布告:限期国民党三青团员及蒋伪组织人员登记。

布告全文如下:

由于全国革命胜利在望,反革命势力已到最后灭亡之时,广大人民莫不欢欣鼓舞,即洞悉大局的国民党三青团及伪组织人员,亦认为蒋介石国民党反革命势力必然灭亡,决不自甘堕落,欲改过自新做人,因此赴政府办理登记手续,声明与反革命集团脱离关系者不在少数。

但亦有少数蒋党人员,是非不明,皂白不分,仍不觉悟,潜藏在城市乡村,阴谋破坏造谣生事,其情可恨,其愚可悯。

本府根据人民民主政府之宽大政策,予国民党三青团员及蒋匪伪组织人员以自新之路,特规定于本年一月三日至三十日限期登记,如逾期不登,一经查出,定予严惩不贷。切切!

县长:王武烈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元月三日


这份布告对于瓦解蒋介石反革命势力,稳定新生政权、安定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布告现存汝州市档案馆

汝州市档案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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