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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31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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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布告


1948年11月,中原解放区刚刚建立,境内各种粮票混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特发布告予以纠正。

布告全文如下:

兹准中原财经办事处函开:

中原解放区建立以来,由于军队作战流动不定,财粮机构尚未健全,粮秣制度又未臻完善,以致各行署区粮票,互相流用;及友邻解放区粮票,亦多流入中原区使用。因此,粮票种类,为数很多,且极杂乱。据豫西行署报告,已经发现及收集之粮票,就地区说,在十五种以上;就粮食种类及票面说,有数十种之多,至于军队支粮不给粮票,擅打红白条,更到处发现。甚有不按手续,任意支取及转卖公粮情事。这种情况,如让其继续存在,必至影响粮政,妨碍战争。为害极大。为了及时纠正与克服上述不良现象,保证军食供给,兹决定由本处及豫皖苏财经办事处分别印发野战军粮秣票,专供野战军使用。在中原全区均可流通。至于地方军及党政民机关人员之粮秣,则由各行署另印粮票,统一颁发。只限在各该行署区内行使,不得流入别区。野战军粮秣票使用办法,另有规定,抄录附送。此野战军粮秣票自三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起发行,自发行日起,所有中原地区野战部队及其后方机关,均请凭此种粮票,按规定办法向区以上政府或仓库支取粮食柴草。各单位领到此粮秣票后,其以前所存之旧粮票柴草票以及中原军区供给部所发之借粮证,须一律悉数缴送中原军区供给部转送本处核销。

等由,准此。查本军南下以来,关于粮秣制度,实觉紊乱。甚至不遵守政府法令,不按照供给制度,不爱惜物力与民力,殊有悖本军优良传统,兹特严令所属各级军区政首长,必须负责督率所属切实执行中原财经办事处所规定之粮秣票制度与支取手续;并在干部中加强教育,彻底纠正无纪律无政府无制度的严重现象。新粮秣票发行后,立即将所存旧粮秣票一律按级缴送本部。如有使用旧粮票,强迫领粮,及不遵行新粮票制度者,准由政府与人民自由检举,本部决绳以军纪从严惩处,决不宽贷。特此布告通知。仰所属一体遵照勿违。切切。

此布


附贴中原区粮秣票之发行及行用制度暂行办法

司令员 刘伯承

副司令员 陈毅 李先念

政治委员 邓小平

副政治委员 邓子恢

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张际青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


本档案现存汝州市档案馆

汝州市档案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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