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通讯员张少格)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不,一男一女在商店看上了衣服,想要又不想花钱买,干脆就趁店员不注意一偷了之,结果很快被识破,这次人“丢大了”。
“警察同志,我店里的衣服被偷了!”近日,市公安局煤山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商场店主报警,称店里衣服被人偷走。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我当时忙着理货,刚好一位女士和一位男士进店试衣服,他们过了10多分钟后便离开了,随后我盘点货物时发现少了一件上衣。”听完报警人的讲述,民警立即进行现场勘查。通过初步调查,民警发现案发当日一男一女来到店内挑选衣物,期间同行女子趁着店员为男子挑选试换衣服时,悄悄将刚刚换下的新款男士短袖搭在自己手臂上,随后又将男子的旧衣服放在新衣服上面遮盖掩藏,见店员没有发现便匆忙拉着男子离开。
随后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的摸排侦查,成功锁定了嫌疑人余某某的身份信息,后经确认嫌疑人余某某已回山西老家。期间民警通过电话对余某某及其家属宣讲法律政策,劝导其主动投案。经过政策宣教,嫌疑人余某某最终于8月14日在家属的陪同下到煤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嫌疑人余某某对盗窃衣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余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