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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20

抓获“惯犯”,带破案件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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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俗话说得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男子刘某因盗窃多次被判刑入狱,但是经过一次次教训,依旧不思悔改,屡抓屡犯“重操旧业”,以盗窃牟利。8月9日,市公安局洗耳河派出所成功将多次盗窃电动车“惯犯”刘某抓获,带破盗窃案件6起。

近日,洗耳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求助,称停在小区车棚内的电动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洗耳河派出所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进一步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办案民警很快锁定男子刘某有重大嫌疑。经查,刘某是一名盗窃“惯犯”,居无定所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民警多次实施抓捕均没有成功。后经深入分析研判发现,发生在城区的多起盗窃电动车案中都有刘某的身影。

“盗窃电动车的民生案件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嫌疑人这么嚣张,必须抓到他。”办案民警暗下决心。于是,洗耳河派出所同刑警大队视频中队多警种部门通力协作,历时多日调查追踪,终于摸清了刘某的活动轨迹。并于8月9日,成功将他一举抓获。

刘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刘某自2018年以来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刘某无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没有经济来源,就故伎重施盯上了电动车。自6月份以来,刘某在汝州市区多次流窜作案,盗窃6辆电动车,得手后转卖给流动回收商贩。刘某交代,每辆电动车卖100元至500元不等,所得赃款被他吃喝等挥霍一空。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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