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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6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22

勇立潮头 再立新功

第四届“汝州青年五四奖章和集体”评选活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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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浩然 通讯员闫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动员全市广大青年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汝州建设中展示新时代汝州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领广大青年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和“十大战略”,勇立潮头、再立新功,日前,共青团汝州市委决定开展第四届“汝州青年五四奖章”和“汝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

据了解,“汝州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条件为:年龄在14周岁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全市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汝州籍青年和在汝州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汝州建设贡献自身力量;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曾获得“汝州青年五四奖章”及以上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各乡镇(街道)团(工)委限推荐1名候选人,各直属单位团组织等其他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汝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为:申报集体应在国家、省、市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创新创造、处突应急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各推荐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个“汝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曾获“汝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以上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团组织,各青工委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坚持面向基层,广开视野,广辟渠道,真正把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科教文卫、公检法司、防汛抗洪、创文保卫等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上来。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集体成员名册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rztsw@126.com,一并发送申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4月7日前将纸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集体成员名册、考察表、公示证明材料等原件加盖公章1份,附带所有材料最终电子版报团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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