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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1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1-20

我市设置年货临时销售点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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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王丹涛)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便市民群众购买春联、年画等年货,市城管执法局经实地勘察,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1月19日下发通告,决定在市区设置春节年货临时销售点1处(约100个摊位),方便广大市民购买年货。

设置地点位于洗耳河东岸沿河路(朝阳路与向阳路之间原1688夜市2期)道路两侧。设置时间为:1月21日(腊月十九)始至1月31日(腊月二十九),共11天。经营时间为7时至19时。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春联、年画、灯笼、糖果干货及熟食,其他商品禁止进入年货临时销售点售卖,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经营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经营活动,配备酒精消毒液不间断对经营场地进行消毒;需要提供进货来源票据及地点,所进货物需进行消毒检验(有消毒、检验证明);使用统一红色遮阳棚,所设摊位3米一个,间隔3米进行安置;每个摊位经营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噪音扰民,必须保持临时销售点及周边卫生整洁,自备垃圾容器,做到摊撤地净,严禁乱丢杂物、超出规定范围经营。如遇疫情等原因,经营者要无条件服从管理,及时撤离。售卖区域销售期间道路进行封闭,设疫情防控值班岗位,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根据商户报名情况合理安排经营商户参与经营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市民进入年货销售区域需主动出示自己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市城管执法局将设专职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宣传工作。

报名限汝州籍人员,未到过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且家人与外来人员无接触。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去过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且家中近一个月无国内外中高风

险地区返汝人员证明,报名地点在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大队(老二门街52号107办公室)。报名时间从1月19日至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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