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小亚)12月2日,记者从市燃气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发生,全市使用天然气的餐饮饭店等行业必须限期加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现使用燃气的餐饮、食堂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装使用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并于12月31日前安装完成。燃气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必须经权威部门检测且具有合格证,严禁安装“三无”产品。已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饭店等行业用户须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对装置性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未按期完成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食堂等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企业要停止供气,由相关部门责令其整改到位,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落实前款规定的餐饮饭店等经营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