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10月28日上午,记者在焦村镇魏沟村集体经济项目标准化蜜蜂养殖场内看到,栅栏、管理房等配套设施已经建好,规划养殖蜜蜂150箱,预计今年底前将投入使用。近年来,汝州市强化组织领导,念好“对”“动”“好”三字诀,积极推动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高质量发展。
科学筛选确定,确保扶“对”项目。明确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需满足四个“优先条件”(即组织领导有力、发展意愿强烈、基础条件较好、整体成效靠前),并树立“先乡镇后街道”的导向,适当向贫困村尤其是深度贫困村倾斜。同时,坚持竞争立项,按照“逐级推荐、竞争立项”的基本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参与,对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逐一联审、现场答辩、实地调研,择优选定扶持村。
指导推进实施,确保扶“动”项目。通过探索实践,按照“分工负责、联合发力,先建后补、分类推进”的工作方法,确保项目有效推动。在市级层面,市委书记、市长率先垂范,带动其他联系分包乡镇街道的市级干部,每月15日下访日考察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在乡级层面,乡镇党委注重整体规划,推动村集体经济抱团组合发展。焦村镇确立了“北蜂南桑”的产业发展布局,初步形成了以邢村、王楼村为代表的蚕桑产业带,以东沟村、槐树村为代表的养蜂产业带。市里编制了《汝州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资金、土地、金融、人才、农技、奖励等7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服务保障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
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扶“好”项目。坚持“两手抓”(即抓项目、抓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推进项目向好发展。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派出联合调研组,定期到扶持村督导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进指导。同时,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年度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经营项目发包、建设项目招标等,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