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杭高博 赵书照)排污许可证是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企业依法排污的一项重要依据,日前,市环保局组织环评审批、环境监测及相关业务科室技术人员,对河南祥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汝州市双龙实业有限公司等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当天,工作人员重点对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前必须先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时限上报执行报告。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