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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27

人民调解员老贺的“八小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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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贺,我很满意这个调解结果。我当初找你调解,找对了。”9月23日早上7点多,在纸坊镇老贺调解室里,一位70多岁的老人边数钱边向调解员老贺道谢,另一位年轻人与老贺道别后,满意而匆忙地离开了。

老人口中的老贺是纸坊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贺二奎。“我早上6点都到调解室了,今天双方当事人兑现协议。高某某8点要上班,在上班之前把纠纷解决了,不耽误他。”老贺话语间处处为当事人考虑。

早上6点就上班?事情还得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说起。今年7月18日14时30分,高某某驾驶摩托车与刘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刘某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市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高某某与刘某某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刘某某住院期间,高某某分两次代交住院费共计2600元,双方因赔偿金额发生纠纷。

刘某某是低保户,生活困难,患有脑梗后遗症,行动不便。高某某45岁,单身,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每天8点还要上工地干活挣钱。耽误一天出工,对高某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怎么调解才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接受?

“从调查、调解、签协议到兑现,约定住时间,早上6点半到7点半调解,不让刘某某跑冤枉路,也不耽误高某某上班,尽量早点把事情解决了。”老贺从法律、政策、人情等方面做思想工作,抓住“同等责任”认定,耐心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给其讲解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高某某再一次性支付刘某某医疗费用共计5000元整,于9月23日前付清。就这样,经过连续5个早上的努力,老贺成功解决了这起纠纷。

23日早晨7点,高某某将借来的5000元钱交给调解员贺二奎,刘某某从贺二奎手中接到赔偿款数了又数,并含泪向老贺道谢。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贺二奎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充分利用“八小时之外”“调解室之外”的时间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做到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既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也赢得了群众的肯定。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许艳芳 杨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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