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本报三版以《汝州交警连破3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为题报道了汝州公安交警大队连破三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消息,让人拍手称赞的同时,也让人有些担忧,因为稍微仔细的读者不难发现,这三起事故逃逸事件均出现在我市乡村地区,如何减少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肇事者出现逃逸现象,刻不容缓。
农村地区由于人流量车流量相对城市来说较小,道路会相对狭窄,而一些人员因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以为人少路宽缺少监管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驾驶,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又抱着侥幸心理就出现逃跑现象,造成一错再错、无法扭转的悲剧发生。
农村道路安全事关乡村振兴,事关脱贫攻坚,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肇事者逃逸现象,需要市、乡(镇)、村多级部门加强重视,联动起来,一要加大道路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村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二要规范交通标志,在一些弯道或者危险路段设置补足交通警示标识,使过往车辆行人提高警惕;三要加大监控监管力度,在重点路段规划安装摄像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肇事者想到时刻有“天眼”在监控,无形中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减少违规行驶及肇事者逃逸现象的发生。只有多方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共同织好乡村道路安全防护网,实现乡村道路由“村村通”到“路路安”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