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租赁协议签订之后……汝州:法治之花悄然绽放关爱残疾人上门采信息村道安全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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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21

汝州:法治之花悄然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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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老人在法治文化长廊里唱戏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许艳芳) 金秋九月,美丽的汝州,天空湛蓝,白云朵朵。蓝天白云下,新建成的几处法治文化阵地,像盛开的花朵,为“汝瓷蓝”增添了无限生机和活力。

9月15日,几位学唱戏的老人、一群嬉戏的小孩、两三个带着孩子的妇女,正在我市法治文化长廊里自娱自乐。

法治文化阵地+休闲娱乐场,是汝州市打造的法治文化长廊的特色。汝州市法治文化长廊,位于云禅大道与广成路交界处西北角,全长1公里,分宪法区、刑法区、行政诉讼法区、民法区四个区域。长廊里建设有形状各异的异形牌、大型花雕、花廊、展板等,把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景观方式,形象地展示出来,在原来休闲娱乐的场地,巧妙地融入法治元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

米庙镇是有名的武术之乡。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结合群众比较熟悉的传统武学艺术,在米庙镇建立的法治文化广场上,法治文化阵地+武术,成了其最亮眼的特色。在镇政府街道两旁的道路上,“练武尊法”“练武护法”“习武守法”字样的红色武术异形牌,把法律的相关内容和中国传统武术文化完美结合,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把法律知识、法治意识巧妙地映射到周围群众。

汝州是曲剧故乡。唱大戏,看大戏,在许多乡村都有这样的习俗。在焦村镇邢村,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结合农村风俗习惯,在这里建立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戏曲大舞台的独有特色,看法治大戏在邢村成了常态。三五个老太太,肩上背着小靠椅,手里拉着小孙孙,找个最合适的位置,在法治广场上一坐就是一下午,法治教育宣传于无声处,落实在生活中。

据市普法办主任、司法局局长李剑波介绍,我市结合村街(社区)、乡镇(街道)的特点,打造“一地一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采取易于群众接受的方式,把法治元素融入当地生活,让法治理念潜移默化地根植在群众心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在汝州蔚然成风。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基,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按照市、乡(镇)、村三个层面和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街五种类型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中心、游园、公园197处,建设法治文化街道26条,法治书屋872个,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橱窗、宣传栏1275个。日前,在财政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投资230万元,建成了一公里长的法治文化长廊,7个法治游园(公园)、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个企业职工法治教育基地,2个法治示范社区,3个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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