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确定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红线,当接近这一红线时便及时提出警告警示。要严格指标考核,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进行责任追究。
《在北京市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2014年2月26日)
要抓紧对全国各县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抓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我到过的好几个县、地级市,都说要迁城,为什么要迁呢?没水了。缺水就迁城,要花好多钱。所以,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超载区域要实行限制性措施,调整发展规划,控制发展速度和人口规模,调整产业结构,避免犯历史性错误。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
要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继续严格实行耕地用途管制,并把这一制度扩大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所有生态空间。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
水是公共产品,政府既不能缺位,更不能手软,该管的要管,还要管严、管好。水治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首先要做好的是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湖泊湿地被滥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产权不到位、管理者不到位,到底是中央部门直接行使所有权人职责,还是授权地方的某一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人职责?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是什么关系?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保护就会落空,水权和排污权交易等节水控污的具体措施就难以广泛施行。有关部门在做好日常性建设投资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制度建设。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
把节水纳入严重缺水地区的政绩考核。在我们这种体制下,政绩考核还是必需的有效的,关键是考核内容要科学。我看要像节能那样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非此不足以扼制拿水不当回事的观念和行为。如果全国尚不具备条件,可否在严重缺水地区先试行,促使这些地区像抓节能减排那样抓好节水。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
要系统考虑税收和价格手段,区分生产者和消费者、饮用水和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城市和乡村用水、工业和农业用水等,研究提出实施水资源税、原水水费、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的一揽子方案,从实际出发,分层负责,分步实施。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