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 通讯员张跃飞 杨亚涛)4月28日,市物价办召开价格收费审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对我市7家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进行审议,出台了收费标准。
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3.5小时内每车次3元;超过3.5小时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收取),全天不超过12元;长期租用停车场车位的,由停车场经营者与车辆停放者双方协商,协议定价;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进入停车场在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和行政执法车辆,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单位根据自身行业特点自行确定的免费项目。
市区七家停车场位置分别为:
塔寺三组停车场:位于风穴路街道(城垣路凤凰城南侧50米)
李中营停车场:位于丹阳东路新公安局东侧。
法行寺游园停车场:位于丹阳路法行寺游园东侧。
源晟停车场:位于云禅大道与气象路交叉口。
星光大道停车场:位于望嵩南路星光大道KTV前。
康盛停车场:位于朝阳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华予酒店停车场:位于广成东路南侧祥云路与禹锡路交叉口。
同时该办要求收费单位必须使用合法票据,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6612358、12358)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