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吴伟伟)1月17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市电商大厦12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运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洪献、杨辉星、王沧海,以及孙国正、潘广臣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市监察委、市公安局以及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个别市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干部的报告;关于建议设立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有关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市公安局对个别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通报了我市代表变动情况。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要求,新任命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学以致用,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要忠诚履职,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要树好形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为加速推进汝州山水宜居绿城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