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审议通过。
任命:
袁黎晓为汝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桂东辉为汝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延斌为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免去:
杨西庚的汝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潘瑞政的汝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桂东辉的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刘延斌的汝州市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职务。现予公告。
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