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通讯员韩恒超)对于很多人来说,在网络随手上传一段视频、几张照片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然而,在互联网上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近日,汝州一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实实在在的教训告诉人们: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9月27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一名男子在微信群内公然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引发社会关注,影响恶劣。发现情况后,案件侦办中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与此同时,网安民警通过技术手段锁定违法嫌疑人武某锋的位置,并依法进行传唤。9月28日,武某锋到焦村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在微信群内发布辱骂交警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武某锋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