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伟伟 通讯员王仕君)7月2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关爱贫困大学生“圆梦金秋”助学活动开始了。
此次助学活动,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贫中选贫、不重复救助的原则,救助2018年被高校录取的大专以上应届农村、城镇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条件共分为三类,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军烈属子女;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特别贫困家庭子女。
属救助范围内的贫困大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报《2018年“圆梦金秋”救助贫困大学生申请表》由村(居)委会、乡镇、办事处对申请者家庭困难状况进行调查,并对拟救助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报市民政局爱心推进办;市民政局爱心推进办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入户抽查,报民政局党组审定后实施救助。
此次助学活动自7月25日开始至8月15日截止。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人民币。指标分配将按照各乡镇、办事处总人口数进行,总人口数5万人以上4个指标,总人口数5万人以下3个指标。
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证明、其他贫困证明及填写好的2018年“圆梦金秋”救助贫困大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