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其中也包括电子烟。但是近期不少家长反映,一种调配出各种水果口味的电子烟,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轻易被未成年人购买。这种电子烟因为味道清香会让孩子们放松警惕,不少孩子渐渐染上了烟瘾。
202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禁止销售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等。随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从此,果味烟弹成为历史,电子烟市场迎来统一的交易平台,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持证上岗”……
然而,在上海、广东、湖南等地调查过程中,一些中学生告诉记者,同学当中吸果味电子烟的大有人在。公益性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的数据显示,2024年1月1日—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烟”为关键词的总投诉量共350件,其中提及“未成年”“孩子”的占比达到16%,投诉问题排第一位的是非法出售,占比高达31%。
其实,在国家严厉打击后,果味电子烟(也称“调味电子烟”)实则多为黑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或从境外走私的产品,如今市场上甚至还有“上头电子烟”这类打着电子烟幌子实则是毒品的产品。这些非国标调味电子烟正在市场上悄然流行,特别受年轻群体的追捧。
对于已被禁售的果味电子烟,换个马甲仍通过各种渠道暗中售卖,继续充斥于市场害人,有的售卖对象甚至是未成年人。禁售果味电子烟,无疑是保护消费者免受侵害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对于违法生产和销售果味电子烟这类行为,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加大打击力度,揭开其“画皮”,使更多人认识到其危害,对胆敢触碰底线者,必须依法给予严厉惩罚。
电子烟监管涉及诸多部门,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大常态化执法力度,还要加大禁烟科普力度。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护模式也要加紧构建。只有各方齐努力、形成合力,才能遏制电子烟“甜蜜”的诱惑。总之,警惕果味电子烟换马甲害人,才能更有效保护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除果味电子烟造成的危害。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