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吸毒!”盗窃犯罪嫌疑人张某大声质疑。张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因盗窃被抓后,尿液毒品检测吗啡结果为阳性。原来,张某服用治疗哮喘的药品中含有吗啡类物质,该药是在汝州市王某处购买。经鉴定,该药含有容易令人成瘾的阿片成分。
公安机关商请汝州市检察院“汝益·青绿”办案团队提前介入该案,由此揭开了隐藏20多年的骗局。日前,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汝州市检察院获悉,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刑罚并罚款。
畅销的“止咳神药”
因治疗哮喘、咳嗽,“大地咳喘舒合剂”被不特定慢性病患者称为“止咳神药”,在汝州及周边多个县市乡村诊疗机构畅销20年之久。
经审查,2002年至2023年8月,王某将违规购进的复方甘草片、土霉素等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桑叶等中草药混合,配制成治疗哮喘、咳嗽的“大地咳喘舒合剂”,并以“纯中药”进行虚假宣传,诱骗中老年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购买,涉及十余个省、市区域。
综合履职同发力
“汝益·青绿”办案团队通过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迅速启动“五同步一体化”履职机制。
同步提前介入引导刑事和公益证据侦查,针对药品类案件刑事附带民事销售数额难以查清、销售人是否明知、涉案假药是否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难点重点,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收集、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厘清销售脉络,确定违法销售数额,最终确定违法销售数额共计80万余元,非法获利13万元。
2024年2月29日,汝州市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以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王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获利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诉求,判决王某等人共同承担惩罚性赔偿金39万元。
公益诉讼社会治理
案件的办结绝不意味着治理的结束,如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王某自制销售涉案“哮喘药”长达20余年,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对该类行为存在排查不到位、监管缺失问题。
根据调查查明的个案和类案事实,汝州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企业、药房、人员依法处理,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中医药制品销售行为的日常监管;建议卫生健康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案涉经营者无证开展中医诊疗的违法活动进行查处,对辖区内诊疗机构违规销售麻醉类精神类药品、中医药品进行全面排查,规范麻醉药、精神药、中医药市场。
检察官声音
我们将继续对照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重点,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辟案源,大胆监督,用有力的办案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据河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