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七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胜利召开启动正风肃纪监督检查 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一盆热水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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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6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2-11

市纪委下发通知

启动正风肃纪监督检查 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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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刚鑫雨)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春节前后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2月8日至3月5日期间,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春节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双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情况;未按照规定在假期期间封存公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公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或租用车辆等问题;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等问题;违规进行公务接待、公款互相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及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公款购买、收送礼品、土特产、烟酒、茶叶和有价证券等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问题;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能,平顶山市纪委和汝州市纪委将组成督导检查组,抽调公安、工商、财政、税务、媒体等部门业务骨干参加,采取查阅资料、调阅账目、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多方联动,对全市范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市纪委要求,各级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利用微信、微博、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全社会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作风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四风”问题。市纪委将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对履责不到位,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在作风建设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为0375—6860611,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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