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雷振东 井奕杰)近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公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公告》,拟确定23个县(市、区、旗)、7个乡(镇)和104个村(农村社区)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其中,我市临汝镇东营村进入名单。
自2016年8月民政部启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根据《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从全市465个行政村中,经过反复评比、实地考察,最终拟确定了临汝镇东营村为我市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待审,最后经考察推荐和遴选验收等环节,由民政部最终确定东营村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