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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20

图方便私拆公共护栏,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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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伟通讯员王丹涛)道路上的交通护栏,可以说是生命的防护栏,但偏偏有人为了图方便对交通护栏动起了歪脑筋。9月14日,市城管执法局查获一起私拆公共护栏案,并责令当事人将护栏恢复原貌。

当日下午,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位于城垣路与丹阳路交叉口北侧80米处的道路东侧人行道隔离护栏有一节缺失,行人和非机动车可以随意穿越,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此前,同一地点道路人行道隔离护栏多次被破坏,工作人员已增补了该处的护栏。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查明,护栏系附近服装店老板董某拆除。据董某交代,每天装卸货物要通过人行道隔离护栏绕道进出,觉得十分不便,于是中午进货时,将其中一节人行道隔离护栏私拆藏匿。随后,执法人员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

“你拆除了这段护栏,看似方便生意实则增加危险。该段车流、人流量较大,在道路两侧设置隔离栏主要是为了防止行人及非机动车辆随意横穿道路,人为私自拆除道路隔离设施后,若车辆在此停靠即造成视觉盲点,会增加‘鬼探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民警对董某进行一番教育引导后,董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对自己的无知后悔不已,并表示连夜安装恢复原貌。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道路隔离栏属于公共安全设施,起到预防事故和调节车辆行人秩序的作用,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损毁,否则,将要负法律责任,轻则罚款和行政拘留,重则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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