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市人民法院骑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经过邵存霞法官团队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许某、王某于2021年10月22日驾车从郑州回到汝州,行至陵头镇某村路段时,与刘某发生纠纷,刘某将许某及王某打伤,经鉴定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刘某为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许某和王某受伤后在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近万元,后起诉至汝州法院要求被告赔偿。
骑岭法庭承办法官邵存霞收到案件后,发现双方矛盾较大,邵存霞团队分别给双方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二原告各项损失20500元,双方再无任何纠纷,被告当庭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都表示以后要遵纪守法,遇事冷静处理,不能逞一时之勇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