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陈晶)“请出示气瓶质量电子标签……”11月18日,在我市亚星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对进站车辆粘贴电子标签的情况进行检查,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将严禁进站加气。
据介绍,为推动“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我市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4家车用气瓶充装站已全部建立气瓶质量电子追溯系统,做到了全天24小时不间断记录气瓶充装信息。
记者了解到,气瓶(包含液化气瓶、车载气瓶等)都属于压力容器的一种,因其内在压力高、介质易燃等因素,故将其纳入特种设备管理。国家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中第8.1条对充装的定义为:气体充装是指利用专用充气设施将储存在压力容器中或者气体发生装置中的气体或液体介质充装到各类气瓶的过程。要求不能存在超出充装许可证充装范围的行为,现场充装的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否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是否存在充装过期钢瓶或报废钢瓶的现象。
对此,我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CNG)、车用液化天然气(LNG)等易燃易爆气体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容积气瓶等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以及对气体使用者开展气瓶安全使用指导情况。严厉打击无证充装、非法充装、超范围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和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市市场监管局还立即下发文件对全市范围内涉燃气充装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8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