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陈晶)颜值与品质并重,美好与品位共存。长久以来,城市的户外广告设施是市容环境和城市品位的重要体现,事关城市的“面子”,同时也影响到城市的安全和秩序,关系到城市的“里子”。自7月29日以来,我市按照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市擎天柱、楼顶、楼体、墙体、大型LED显示屏等进行集中整治。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城市的每个角落都在悄悄地发生着改变,颜值与品质日益提升。
10月下旬,记者在汝州东高速口附近看到,道路两侧曾经竖立的擎天柱广告牌匾已经被有序拆除。同时沿线上的部分广告指示牌也已被移至安全线之内。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大力整治,如今的高速口至城区路段,视野尤为开阔,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带显现出整洁清亮的质感,层峦绿意,盎然成趣。繁茂的视觉冲击在这里已然呈现,为城市填满生机与活力。
据介绍,目前,全市共排查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831处(不含大型户外塔吊广告),其中城区排查737处,各乡镇排查94处。截至11月16日,除需整改加固类户外广告,城区剩余未拆除类户外广告486处,已拆除65处,其中党政机关已拆除21处,剩余28处未拆除。大型广告塔31处,城管局已拆除21处。“铁拳行动”开展以来,风穴路街道、洗耳河街道、钟楼街道、市财政局、市畜牧局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积极行动,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根据各单位任务分工情况,对各单位户外广告拆除截止时间还进行了明确。各党政机关单位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煤山街道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风穴路街道、钟楼街道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洗耳河街道、紫云路街道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各行业监管部门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人,迅速组织开展拆除行动。超期未完成拆除任务的单位要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作情况说明。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超期未拆除的户外广告依法组织拆除,拆除产生的费用由各责任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