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新建辞去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耿静静辞去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