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宋佳)“于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这12000元工资虽然不多,但可帮了我家大忙了。真没想到我讨要了6年都没要到,申请执行不到两天,你们就帮我全部要回来了,真是又快又好啊!”申请执行人桂某激动地对市法院执行法官于延鹏说道。
原来王某多年前拖欠了桂某一笔工资款共计12000元,6年讨要未果,桂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并于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执行局于4月12日立案执行,发现该案标的额较小且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的行踪可查,符合“一次有效执行”案件特征,于是将案件及时分流至快速执行团队。接收案件后,于延鹏团队立即发出执行通知书,限被执行人王某一日内支付12000元工资款,但其未履行。4月14日,于延鹏果断带队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拟对其采取拘传措施,经过现场充分释法明理,王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一次性将应付款项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桂某极为满意。
这起案件的执结,是市法院执行局积极推进“一次有效执行”制度的成功实践,也是践行为群众办实事、高效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近段时间以来,市法院执行局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提升执行质效相结合,努力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