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我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下发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和《汝州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民自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汝政办〔2020〕92号)文件,传达了平顶山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会议精神,并就做好下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村民申请、村民小组初审、村级审查、部门审核、乡镇审批等环节,依法依规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要加强建房管理,住建部门要根据实际提供20套建房图纸免费供农民选择,同时加强建筑工人管理,提高村民自建住房的质量,落实安全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建材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建材,维护建材市场秩序。要强化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按照“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开发则开发、宜生态则生态”原则,各乡镇(街道)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复绿等;对闲置住宅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建房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宅基地管理队伍、规划队伍、建房管理队伍、执法队伍培训,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各项工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汝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