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情况,以便于开展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
一、建设概况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G207国道与工业大道交叉口西南,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采用水解酸化池+倒置A2/O一体化氧化沟工艺,本次对其进行提标改造,处理后CO D、氨氮、总磷达到Ⅳ类水体要求,部分回用,剩余排放。本次提标改造主要增建多级AO生物池、臭氧深度处理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汝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方式:0375-6931118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371-66688656
电子信箱:1226029881@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 a i l进行意见表述。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ht t p://www.r uzhou.gov.cn获取本项目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或和建设单位联系到汝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取纸质版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