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防办认真贯彻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理实效
市人防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要求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目录清单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修改前市人防办共22项审批服务事项,精简为17项;严格执行“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的工作要求,按照“五减一优”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环节、流程、时限等进行优化和压缩,印制办事指南,并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在政务服务网公开,优化了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部署,配合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等部门,认真优化人防部门审批流程、精简审批、压缩审批时限等具体措施,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纳入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办理施工图审查、实行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切实提高办理实效。
实现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两不误
积极贯彻落实《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策部署,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一是调整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进度的,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办理条件中形象进度进行降低调整,疫情防疫期间为3家企业办理预售许可申请。二是开通网上审批,不见面办公,实行“一网通办”,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申报、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实行材料容缺办理,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疫情防疫期间共办理事项5件,为企业减压减负,提高了服务效能,确保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两不误。
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
加强岗位管理培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依据权责清单结合各股室职责,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以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再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
下一步,市人防办将持续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推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交接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评审、并联审批。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汝州市政务服务网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三是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监管机制;规范人防执法行为,避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场秩序,开展或积极参与双随机联合抽查,推进双随机联查实现全覆盖;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及时推送至监管平台,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集中宣传和教育等工作时机,认真听取各类企业关于人防办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