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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12

“断卡”行动 4名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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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梁杨子 通讯员韩恒超 张弘扬)“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赌博等其他违法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近日,市公安局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了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果断斩除犯罪“温床”。以民意为导向雷霆出击,抓获4名涉嫌非法售卖(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犯罪嫌疑人(如上图),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据悉,任何一宗电诈案件,一定会产生两条用于连通受害人与诈骗者之间的交互通道,即:信息通道和资金通道。在每个骗局中,骗子会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平台进行转账。需要打开这两个通道,就必须要用到手机卡和银行卡。为了逃避打击,诈骗集团会大量购买手机卡、银行卡、这就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断卡”行动就是要惩戒那些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的人。

“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洗耳河派出所根据市公安局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誓要斩断这一黑灰产业在洗耳河辖区的链条,从而遏制本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11月4日,洗耳河派出所根据线索研判得知,辖区有4人名下银行卡账户异常,可能存在参与网络诈骗的行为。接到线索后,洗耳河派出所连夜成立专案组,于21时许,联合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刑事侦查大队、网安大队对辖区涉及“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案件嫌疑人展开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晨、张某云、赵某军等,向他人出售其银行卡、电话卡并以此获取利益。

11月5日,经过周密部署,公安干警连夜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晨、张某云、赵某军等4人。经讯问,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出售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网络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银行账户限个人实名使用,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账户开户人将要承担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请切勿贪小便宜,随意出借、出租、出售个人名下银行账户。广大市民务必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贪图小惠小利。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将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广大群众请及时到银行及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有,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避免自己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的涉案嫌疑人或造成财产及名誉损失。同时,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所有负案在逃的违法犯罪分子尽早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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