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以来,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0件229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7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8件84人,恶势力犯罪17件66人。一审已结案28件197人,其中,涉黑案件5件,恶势力犯罪集团6件,恶势力犯罪14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8人,重刑率32.58%。在所审结的黑恶案件中共有5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被判处没收部分财产,85人被判处罚金,共计判处财产刑2733.95万元,退赔被害人房产35套。一批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在我市被绳之以法。
着眼常态在“专”字上下功夫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法院设立了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整合全院审判资源,优化刑事审判队伍,提升专项斗争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切环节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通绿色通道,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由一把手亲自抓,全程督办指导。重大案件一律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参与案件审理,通过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充分调动了各方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开庭、宣判、宣传等工作高效运行。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0件,一审已审结28件,结案率93.3%,受理案件数量和结案率都位于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着眼常效在“根”字上阻断黑恶组织的后路
今年9月,苏某良等3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审宣判,分别判处黑社会组织、领导者苏某和积极参加者王某、苏某、吴某、张某、杨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期,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没收财产五十万元的处罚。庭审后,在庭人员无不对判决结果拍手称快。
为彻底铲除黑恶组织经济基础,断绝其死灰复燃的可能,市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打财断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要问题亲自推动的局面,并成立工作专班,审判与执行同时谋划,执行提前介入,切实做到有人管、有人抓。严格落实《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执行工作的通知》,用机制保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同时将“打财断血”与执行“百日攻坚”相结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着眼常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审判服务,在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同时,坚持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原则,并通过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有力地震慑了黑恶犯罪,大幅度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在每个案件结案后,市法院还及时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向相关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7份,推动相关部门查漏补缺,实现行业清源。
与此同时,市法院积极开展对外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发力,向社会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通报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展示法院严格、精准执法形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法院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盘踞在农村地区依靠宗族势力欺压百姓,或者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等涉黑恶犯罪,依法严惩,进一步净化县域经济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
通讯员范玲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