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党员群众:
为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明确选人用人的标准和“负面清单”,严把入口关,严格规范做好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根据汝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公告如下:
一、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3.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5.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二、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
1.因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贪腐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3.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6.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汝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