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简报我市将对青岛返汝人员全面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紧扣“三大抓手” 多措并举抓营商多举措整治健身噪音扰民问题健身扰民不应该例行监测我市农产品检查企业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致全市共产党员、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汝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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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0-14

汝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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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党员群众:

为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明确选人用人的标准和“负面清单”,严把入口关,严格规范做好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根据汝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公告如下:

一、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3.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5.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二、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六种情形:

1.因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贪腐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3.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6.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汝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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