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热衷于锻炼身体,练就优美的体态和强健的体魄。全民健身本身是值得赞许的社会现象,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市民健身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不顾他人的感受,甚至干扰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这样的健身也就变成了“扰民”。虽然健身者一再表示,对自己健身的时间段进行了调整,喇叭音量也开到了最小,不会扰民。但这种自我判断往往掺杂了较多主观因素,因而并不能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虽然客观地说,群众也应该理性处事,但是在屡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当熟睡的婴儿被恼人的广场舞音乐吵醒而哇哇大哭时,我相信没有一个年轻的家长不会愤怒。如果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我们会觉得,这些热衷健身的市民可能也有自己的苦衷。想要抽空活动活动身体,诸如健走团、广场舞、甩响鞭之类的活动,似乎是自我感觉最匹配的运动方式,可是去何处寻找合适的场地却成了一大难题。于是,这些健身者就另辟蹊径,将目光投向了道路、广场、公园。尽管这些地方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但附近的居民们都渴望安静地生活,尤其是那些老人、病人、孕妇和孩子。因此,如果不是无声的运动,谁能保证喇叭里传出的舞曲声不扰民?
几乎每次因为广场舞噪音扰民引发冲突时,这些人都觉得自己很冤:我们就是甩甩鞭子、跳跳舞、走走路、健健身,碍着谁了?何错之有?然而他们忽略的是,居民的休息以及个人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和骚扰的安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因为这些健身运动而产生噪音扰民,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城市的文明建设,需要所有市民的共同参与,而文明锻炼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市民在健身锻炼的同时,也要顾及自身形象和他人感受,不要随意损坏公共设施和破坏环境卫生,更不要做有可能影响到他人的事。文明锻炼,从我做起,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把文明锻炼变成城市的一道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