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霍华章办水利的二三事古老的汝州“瞎话”猪蹄之妙水天一色习近平在正定天血通络散炮制技艺宋氏健骨散泡制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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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22

猪蹄之妙

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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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蹄之妙,妙在有皮有肉、有肥有瘦、有筋有骨,骨肉分离。即便是才子佳人,高官富贾,只要一蹄在手,便可哈喇子横流,大快朵颐,忘乎所以,更遑论引车卖浆、贩夫走卒之流。

汝州人爱吃猪蹄,但凡喜欢小酌几杯的吃货,对之更是喜爱有加。同时,在小城汝州,凡是有卤肉摊,必有卤猪蹄,这种标配成为一道妙不可言的风景。一个卤肉摊如果没有卤猪蹄,那么这个卤肉摊绝对称不上完美。

汝州的卤猪蹄色泽红亮油润,香气怡人,软、糯、筋、烂,特别入味,啃起来有软有硬,肥中有瘦,肥瘦相间,软硬交加,多种层次的口感在口中交汇,咀嚼间,肥而不腻,糯香滋润,满口流油,很是过瘾。忙里偷闲再咬上一口大蒜,啧啧,那滋味,天上人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记得小时候,能手拿把攥地啃上一个香喷喷的猪蹄,那是很奢侈的事。对猪蹄想吃就吃,是参加工作以后才得以实现的愿望。

每一次放学路过中大街城隍庙口那电石灯“滋滋”冒火的卤肉摊,虽然从不敢走到近处,但那扑面而来的香味,还是能让人感受到那里的猪蹄在向我招手。近在咫尺却无钱去买,香气可闻而口不能嚼,那种黯然神伤的沮丧感受,简直是一种让人生无可恋的折磨。

据不完全考证,猪有四爪。一对前爪,叫猪手,肉多骨少,呈直形;两只后爪,叫猪脚,肉少骨稍多,呈弯形,但合起来有一个通俗的总称,叫“猪蹄”———既无关前后,又能回避“爪”字。爪是猪身上的重要部件,只因不太雅观,才避而不叫。如今在饭店里,倒是叫“猪手”的多,且南北通用,雅俗共赏。

猪蹄前蹄多肉,后蹄多筋。风味各具,并无贵贱之别。这东西宜炖、宜煲、宜蒸、宜酱,更宜卤,唯不宜炒。无他,只因为猪蹄多胶质,时间愈久,愈出滋味。

好比交友,日久见人心。

我是喜欢脱俗的,但这并不能妨碍我完美地吃掉一个猪蹄。个人认为,如果不把一个色香味俱全的猪蹄美轮美奂地吃掉,简直是一大罪过。

上高中时晚自习放学,基本上都是在九点左右。清晰地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实在无法忍受猪蹄的诱惑,很奢侈地用刚拿到手的零花钱买了一个十分饱满完美的猪蹄,为了解腻,又买了一瓶高瓦斯且走且啃、且走且饮,很是过瘾。惹得同行的同学一脸的艳羡,喉头几番涌动,几乎要流出哈喇子来。心中十分不忍,便忍痛让他咬了一口。没想到那小子一口下去竟然好大一块,直让人心痛不已。

有人说猪蹄很性感,因为去毛过水之后的蹄子白白净净,端的有肤如凝脂之感,这很容易使人想起中国古代妇女的“三寸金莲”。但也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因为要论性感,修长光嫩的蛙腿绝对更胜一筹。两方争执不下。本人认为:猪蹄好比贵妃,蛙腿好比飞燕。环肥燕瘦,各有所长。

大凡下水,基本上都是脏的。譬如猪蹄,一生都不曾洗过,我们却要亲它啃它,不仔细帮它去毛洗净,能下得了嘴吗?所以居家料理,人们必定很用心地拿夹子一根根地拔除其毛发,再以菜刀细刮,然后汆烫,起锅;再刷洗,汆烫。如此三遍,方才放心下锅。

但居家过日子,料理猪蹄很是麻烦。一个家庭人口少,一次下锅几只,烧煮出来的猪蹄清汤寡水的,并不太好吃。所以不年不节,没人愿意费那个事。想解馋,情愿去卤肉摊上买几个回来。

小时候父亲喜欢熬蹄膏,也就是如今流行的皮冻,但那时候全部用猪蹄去熬。熬出来的蹄膏晶莹剔透,肉冻分明,切成片在盘里颤颤巍巍,吃起来入口即化,剩下那几粒蹄肉在口中久久不舍得咽下。

如今偶尔想小酌几杯,便会到卤肉摊上买下一只猪蹄儿,让摊主用厚厚的砍刀一劈为二,再一分为四,用塑料袋装上,转身回家。边走还忍不住拎起半片儿,心无旁骛地半闭合上眼睛,迅速把肉塞进嘴里,这一刹那似乎能听到猪蹄儿发出的幸福的呻吟声,当然也伴随本人吧嗒嘴的声音,一唱一和,宛若京腔行板。

吞咽吐骨之间,便到了家门口,还有几片儿,得把酒斟上。这时,肉皮,蹄筋,小瘦肉尖儿,忸怩地、颤抖地沿着同样的路线,怀着同样的感情便进了胃。此时,只想让人呻吟着叫一声:过瘾!

早年曾去周庄游玩,买过两只浓油赤酱的“万山蹄”。去袋一瞧,均为骨大肉少的后蹄。复蒸之后,其味远不及金华名馔“金银蹄”好吃──软烂香醇,颇合老年人口味。“金银蹄”用砂锅炖煨,是江浙地区的宴席大菜。《红楼梦》第十六回王熙凤请赵嬷嬷吃的“火腿炖肘子”──以火朣(即火腿中的蹄髈)炖鲜蹄,就是正宗的金华烧法。咸、淡两蹄,阴阳交汇,有一种“和合”之美。

或精炖,或红烧,是猪蹄的通常做法。《清稗类钞》也说:“鲜猪蹄煮法有二,曰白蹄,曰红蹄。煮红蹄时,用酱油、冰糖,而白蹄无之。”

这正是猪蹄之妙所在。一只猪蹄,既可白煮、红烧,还可炙烤、卤制。烤猪蹄与一般烤肉无甚差别,不说也罢。而卤制就不同了,况且,卤是古老的、是有来头的。北魏《齐民要术》即有“卤”之记载。卤的关键在于卤汁,诸如陈皮、丁香、姜葱、辣椒、冰糖、酱油等等,都是配制卤汁的基本佐料,至今仍被我们所遵循。

“卤汁”越老,卤味越是鲜香醇厚。真正卤得好的猪蹄,热吃、冷啃皆宜。这些年,啃过的卤猪蹄不少。只要一蹄在手,那缕缕暗香质朴而纯粹,让人不免口舌冲动,连啃两只方才过瘾。

况且,国人是相信“吃啥补啥”的。猪倘若没有强韧有力的爪子,是支撑不住健硕肥大的躯体的。既然人的衰老是从腿脚开始的,那么,猪蹄不就是我们理想的食补之材吗?

猪蹄肉软而不烂、肥而不腻;卤猪蹄入味,味道干净醇厚;肥肉肥而不腻,猪皮软糯香滑,瘦肉不柴,肉丝分明。况且那油汪汪的棕红色,很是引人食欲;那浓郁的香味,更让人垂涎三尺;那软软的口感,最是让人难忘。

“以肥腻之精液,结而为脂,蔽障胸臆,犹之茅塞其心,使之不复有窍”。这是李渔的告诫之语──多吃肉,人会变得愚蠢。对此,我始终半信半疑。因为人的食性总是带有时代、地域之烙印的,想要改变,往往徒劳无功。

我的中原人的胃,是喜欢猪蹄的。于我而言,如果常常有好猪蹄吃,即使变得愚钝了,也是义无反顾的。管他呢,还是且吃且珍惜吧。这不,窗外已是黄昏,天边隐约有月光朦胧。起身,回家。对啦,别忘了捎个猪蹄儿……

猪蹄不是别名“猪手”吗?我情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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