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牛莉萍)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汝州二高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单位)称号,这是继2008、2013、2018年学校连续获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今年又获此殊荣,标志着汝州二高文明校园(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