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郭帅锋)庙下镇春店村邢俭老人的小院里,邢俭和两个儿子在《孝赡养老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邢俭对见证人、春店村村主任邢政国说:“有了这份承诺书,俺心里很踏实!”
一纸《孝赡养老协议书》为什么让邢俭老人如此“心里踏实”?庙下镇主管扶贫副主任科员孔志强有自己的见解,赡养自己的老人是责任,照顾别的老人则是美德。让贫困父母脱贫,子女要主动承担孝赡责任,签订协议书则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不兑现承诺事项,则是不尽孝赡责任,要受到道德谴责和负法律责任的。
吃水要到隔壁挑,厨房破烂看到天,这是一个月前邢俭家的实际情况,邢俭年纪大,今年已经80岁了,和智力有障碍的儿子肖京周生活在一起,无力打井和修理自家的房屋。该镇政府和春店村“两委”在获悉情况后,立即联系邢俭的其他两个儿子,动员他们解决老人的吃水问题,并对厨房进行修缮,在几次催促后,邢俭的两个儿子仍不为所动。庙下镇扶贫办立即组织春店村“两委”会和孝赡养老协会对此事进行评议,将邢俭的两个儿子喊到老人小院,让他们亲身感受老人一天的生活,带他们去看看把瘫痪的岳父岳母接到家中照顾的庙下镇“好女婿”王顺国。两人深受启发,主动表示要解决老母亲的生活问题,多尽孝、多关心。
庙下镇把精准扶贫与“孝善文化”结合起来,围绕“扶贫扶志”,探索推行“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子女首孝”的扶贫养老新模式,引领家庭子女自觉履行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他们通过组织引导贫困老人与子女签订《孝赡养老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儿女在履行经济保障、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孝赡事项”,特别是经济保障方面,按月向老人缴纳养老费,确保每位老年人年纯收入不低于5000元,有效解决了贫困老人的脱贫问题。
为了让贫困老人的子女尽好赡养义务,担起赡养责任,不把包袱推向政府、甩向社会,庙下镇组织每个村成立由老干部、村“两委”干部、老党员等组成孝赡养老协会,组织子女与父母签订《孝赡养老协议书》。协议书的规定事项按村情家境,非一概而论,多数“标准”为分家的儿子、出嫁的女儿交给父母的赡养费每月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对精神慰藉更有不同的“标准”。
“我们主要监督子女们兑现承诺的情况,协调解决赡养纠纷,每半年对各家子女孝赡养老情况进行评议。”孔志强说,看似不起眼的承诺书,其制约作用并不小,大会上有评说、喇叭上有公布,谁也不愿落个“不诚不孝”的坏名声,因此,在庙下镇孝赡养老蔚然成风,“子女尽孝,父母脱贫”成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