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以来,市法院党组迅速将活动意义和要求传达到法院所有干警和工作人员。2020年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2018年末,我市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骆某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行人焦某医治无效死亡。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市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骆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1万余元。法院判决书生效后,骆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书,后案件当事人申请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骆某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市法院依法将骆某进行司法拘留。被司法拘留后,其家属了解到骆某可能面临拒执罪的刑事处罚,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及时拿出8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款项。执行干警当时告知骆某,届时若还未及时履行和解协议,将继续承担法律责任。
4月27日下午,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骆某通过转账和现金支付费方式,将分期履行的最后3万元案件款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杨松播 鲁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