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沈亚茹 姚旭伟)为有效推进我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路域环境,4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局纸坊站联合纸坊镇政府、镇土地管理所、市场监管所、公路局等部门,对G344纸坊段全面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20余人、执法车辆7台。行动中,交通执法人员主动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违法责任人认识到自身侵害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的危害。侯饭线上一家加油站在公路控制区非法设立广告牌,并视而不理,拒不整改,执法人员当场强制拆除,改变了该路段“乱、堵”现象。
截至当天下午行动结束时,共拆除非公路标志2处,清理非法广告牌6块;批评教育非法占用公路用地商户6家,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侵占公路用地的木材加工厂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拆除非公路标志。
联合行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管理,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继续加大国省干线路域环境整治力度,以点带面,全力提升路容路貌水平,改善公路通行环境,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妆点公路环境,用“安全、舒适、畅通、有序”缔造和谐文明通道。
在此交通部门郑重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占用公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凡违反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