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要求,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全市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明期间,全市所有公墓、陵园、散坟集中安葬区、殡仪馆(纪念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殡仪馆继续暂停遗体告别仪式。
二、请广大市民自觉按照本通告要求,不到公墓、陵园、散坟集中安葬区、殡仪馆等场所进行祭扫活动,鼓励采用家庭追思(如建立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制作思念卡)、悼念遥祭等文明节俭的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
三、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林地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一切祭祀用火行为。
四、自3月28日起,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将组织各公墓、陵园、殡仪馆等代为开展免费集体祭扫活动,安排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擦拭墓碑、骨灰盒格位,并敬献鲜花。
五、自3月28日起,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广大市民可以关注“平顶山民政”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祭扫”,再点击相关公墓、陵园和殡仪馆的链接,进行网上祭奠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敬请广大民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