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田亮亮)“这口机井是公家打的,他占为私有还收取高价电费,这么多年一直得不到解决……”
近日,市委第十五巡察村(社区)组在走访焦村镇粱窑村时有群众反映:2016年,根据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的要求,市农业局在粱窑村打造三眼机井及配套设施。其中一眼打在了粱窑村西梁窑自然村村民何建要家中,也正是因为这眼井引发了高价电费等一系列问题。
据了解,当时打这眼井的时候,施工方未配套机井房及电线设施,由村民何建要垫资完成,施工方也未给何建要返还任何费用。因此,何建要自2016年至今长期霸占这眼机井,并收取高价灌溉电费1.5元/度。西梁窑村民群情激愤,多次向村两委和镇里反映,但均未得到解决。
2017年3月,梁窑村委将何建要告上法庭,并最终裁定何建要败诉,法院裁定何建要必须按照当初签订合同的要求,更改灌溉电费为0.8元/度,但时至今日,何建要仍然收取高价灌溉电费1.5元/度。
第十五巡察村(社区)组在走访座谈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焦村镇党委政府、粱窑村两委进行沟通,深入调查,并下发情况通知书,要求焦村镇党委政府限期将情况说明报至巡察组,并将电费恢复至协议合同要求的0.8元/度。经过焦村镇党委政府、包村干部、村支书、村民组长与何建要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签订新的承包合同,规定电费为0.8元/度,并将结果进行了公示。
长达数年的高价电费得以解决,农民的脸上恢复了笑容,巡察村(社区)组也放下了心中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