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梁杨子 通讯员李晓华)8月4日,在广成东路上,李女士因开车接电话,躲避行人,驾驶的现代胜达车撞进绿化带,毁坏护栏和17株月季
花。
园林处负责人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根据《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处理办法,李女士需赔偿护栏钢板3000元,17株树状月季3740元,共计6740元。
“行车一定要规范,赔偿费用将会用来修缮撞坏的绿化带,也多亏这个绿化带,不然车都开进沟里了。”负责人陈一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