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李国涛)近日,在市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杨某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通过网络平台成功签订了赔偿协议,及时得到了赔偿款。
2018年5月,在锡海207国道小屯镇德瑞祥酒店门口处,李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同向行驶的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致杨某受伤。市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杨某住院治疗210天,花费医疗费用8万余元。肇事车辆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
今年6月12日,杨某向市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杨某在“道交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网上立案,并上传了所有证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解员李艳鹏分到案件后,在平台上对杨某的伤残程度进行了预评定,并将赔偿明细通过平台回传杨某。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杨某最终与该公司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及时得到赔偿。
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自今年3月揭牌以来,通过网上平台立案407件,调解完成353件,调解成功189件,调解成功率53.54%。该平台可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鉴定等功能,最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